西发改价格〔2020〕17号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莱西市住房和建设局
莱西市民政局
关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及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
青岛埃维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相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配气价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省内天然气输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有关规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核定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1元。
二、调整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年度用气量为计算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一)普通居民用户
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0-216(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336(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3.59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40元。
(二)独立采暖用户
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适当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取消第三阶梯。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0-1016(含)立方米调整为0-1200(含)立方米,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200 立方米以上,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59元。
(三)一户多人口政策
居民用户每户按4人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54立方米气量基数。
三、配套政策
(一)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对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家庭每月气量18立方米内气价执行每立方米2.70元,超出18立方米按现行价格执行。
(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政策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对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政策执行。本次调整后为每立方米3.32元,不允许上浮,下浮不限。
四、实施范围
莱西市域内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五、燃气经营企业责任
关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和一户多人口家庭的认定程序等事宜,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简化手续、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本通知实施前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配气价格及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莱西市物价局、莱西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莱西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西价字[201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2、独立采暖居民用户价格表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莱西市住房和建设局
莱西市民政局
2020年12 月11 日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1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阶梯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价格 (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0-216(含) | 3.05 |
第二阶梯 | 216-336(含) | 3.59 |
第三阶梯 | 336以上 | 4.40 |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3.32 |
备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场所用气、社区服务设施用气。其中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场所和社区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附件2
独立采暖居民用户价格表
阶梯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价格 (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0-1200(含) | 3.05 |
第二阶梯 | 1200以上 | 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