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简化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 | 作者:青岛埃维燃气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10-23 | 1096 次浏览 | 分享到: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2018〕 号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西市简化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供气供热企业

现将《莱西市简化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立即按照方案推进气暖报装专项行动,开展相关工作。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莱西市简化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

 

为落实《中共莱西市委办公室、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西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82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我市气暖报装服务,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一次办好”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部署要求,通过“两压、一精、一优”,切实提高气暖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严格规范与企业经营、项目建设、居民使用等密切相关的气暖报装服务事项,实施全流程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间,共享要件资料,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一次办好”目标,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简化气暖报装的主要任务是“两压、一精、一优”,即:压缩报装时限,压减申请材料,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报装流程。

(一)压缩报装时限。供气企业受理申请后,开展现场勘查、方案设计、验收通气等环节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8个工作日;供热企业受理申请后,开展勘查现场、方案设计、验收通暖等环节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气暖单项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由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出具合格意见。以上时间不包括合同签订、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城市供气、供热企业无法控制时间。

(二)压减申请材料。按照“减无可减”原则,统一、规范气暖报装所需申请材料,城市供气、供热企业不得向申请人提出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资料要求。推行容缺受理制度,不影响项目合法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逐步整合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资源,推进后台数据互通共享,可由相关部门提供或城市供气、供热企业自行查询的,不再由申请人提供(气暖报装所需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三)精简审批事项。气暖报装工作中,国家、省、市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有变化的,应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气暖接入工程如需办理挖掘城市道路或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可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即向审批部门提出。审批部门应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推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材料齐全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优化报装流程。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城市供气、供热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气暖等多图联审。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建立网上服务系统,成立集用户申请、咨询、费用收缴于一体的客服中心,做好申报资料范本、共性问题解答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报装申请一次性成功率,具备条件的逐步实现网上受理。气暖报装统一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设置气暖报装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用户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提出气暖报装申请,在项目施工阶段完成相关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三、报装程序

(一)报装申请

申请人申请材料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完善的材料内容。

既有建筑用户申请参加集中供热的,应当在非采暖季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二)现场勘查

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在受理报装申请后,及时组织完成现场勘查,详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技术对接。

(三)签订协议

城市供气、供热企业与申请人就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程进度、开通时间、费用支付以及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事项。

(四)方案设计

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在现场勘查结束后,按时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交由申请人确认。

(五)工程施工

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优化内部协同工作机制,提前储备相关材料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单位招标,严格按协议(合同)约定节点进场施工。

(六)竣工验收

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和申请人应在施工完毕后,按照投资建设责任进行单项竣工验收。

(七)投入使用

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意见,及时办理气或热源开通手续,告知申请人维修电话、使用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保证申请人能够按协议约定使用。

气暖报装流程示意图见附件2。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简化气暖报装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3),全面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气暖报装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确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确保气暖报装事项达到国内一流标准。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郝曙光同志担任负责人,市城局牵头,市房管局、市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市城建局负责简化气暖报装行动涉及的项目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验收监管等工作,组织对相关配套费文件进行调研完善;市房管局负责指导、督导物业企业做好简化气暖报装行动各项保障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指导气暖报装入驻审批大厅相关工作;市规划局负责简化气暖报装行动涉及的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二)分解落实任务。气暖报装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是我市范围内简化气暖报装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简化气暖报装行动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推进辖区内的简化气暖报装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实施方案,列明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根据报装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细化明确方案设计期限要求。市城建局、房管局等部门要做好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搞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按职责督促城市供气、供热企业抓好落实,并对服务质量、时限等进行监督。

城市供气和供热企业对简化报装、优化服务承担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责任,细化本单位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关要求执行到位。

(三)排查摸清问题。在气暖报装工作中,要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存在的卡脖子环节、时间长程序、难办理材料,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和解决,坚决避免、杜绝“踢皮球”、“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以及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明确等问题。申请人和城市供气和供热企业在设计方案、协议(合同)等方面存在分歧或不能达成一致的,城乡建设、物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给予指导、协调。

(四)加强培训监督。对报装、安装、抄表、收费、热线等岗位服务人员,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学习行业服务规范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技能。将服务情况纳入班组、个人考核事项,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批评教育、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城市供气、供热企业落实简化气暖报装不作为、慢作为或假作为的,应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五)加大协调力度。城市供气、供热企业要全面建立服务承诺制度,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所需资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加大有关政策、标准、流程等宣传力度,视情况提前介入有关项目建设,提前告知注意事项,进行跟踪服务。设立抢修和服务热线,定期开展用户回访、征求意见等活动,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按照服务承诺和行业服务规范进行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向用户解释说明原因。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和使用范围,保障配套费用于专业设施设备建设。

 

附件:1.城市供气、供热报装申请材料一览表

      2.城市供气、供热报装服务工作流程

      3.简化气暖报装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城市供气、供热报装申请材料一览表

 

申请人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材料(现状)

拟保留申请材料

备注

单位(集体)申请人

1、申请表(客户情况统计表);

2、单位(集体)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图纸(用热申请应提供建筑面积明细表),既有建筑申请供热的,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及复印件。

1、申请表(客户情况统计表);

2、单位(集体)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图纸(用热申请应提供建筑面积明细表),既有建筑申请供热的,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根据数据共享情况,逐步取消);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散户申请人

1、申请表;

2、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及复印件;

既有建筑申请供热的,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1、申请表;

2、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既有建筑申请供热的,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2               供气报装流程示意图

 

供热报装流程示意图

 


附件3

 

简化气暖报装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分管市领导  郝曙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市城建局局长

     赵东军   市城建局副局长

李明晓   市城建局副局长

蒲永辉   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俊启   市行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刘维江   市规划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于胜同志兼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推进组、新闻宣传组等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密切协作、合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综合协调组

    长:赵东军  副局长

牵头单位:局综合中心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督查科12319热线)、规划局、燃气管理处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专班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事项调度等日常工作;做好对上对下联系沟通,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编制简化气暖报装行动工作方案、工作信息简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导推进组

    长:李明晓 副局长

牵头单位:局燃气管理处  

成员单位:局督查科综合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对企业简化气暖报装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统筹推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按期整改,确保质量时效;对重点难点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合力攻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宣传组

    长:李明晓 局长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燃气管理处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制定舆情应对工作方案,收集分析研判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4:

 莱西    市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莱西市燃气处                  联系人:周京言              联系电话(手机)15666138581             

设区市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文件名称、文号及发布时间

文件名:《莱西市简化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西政办发[2018] 号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4号

行业

专营企业数量

已出台新服务承诺且办理时限、申报资料符合省《行动方案》要求的

已纳入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企业

供水

    

符合要求    家,企业名单:

不符合要求    家,企业名单:

    

供气

   1

符合要求  1  家,企业名单:青岛埃维燃气有限公司

不符合要求  0  家,企业名单:

  1  

供热

   4

符合要求 4家,企业名单: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风和日丽热力有限公司、青岛蓝宝石酒业有限公司、青岛华地热力有限公司

不符合要求  0  家,企业名单:

  4  

注:1.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统计到设区市;

2.企业数量及执行情况包括所有市、县(市、区)专营企业;

3.本表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