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提示
来源: | 作者:莱州埃维燃气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12-10 | 332 次浏览 | 分享到:

燃气安全

      为扎实推进全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十大攻坚行动”,应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莱州市应急管理局、住建燃热办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发布《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提醒》,请广大燃气用户、小区、物业、用气单位积极转发转载,不断强化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用气氛围。

一、严禁使用无熄火保护灶具

二、严禁室内使用无烟囱的燃气热水器、壁挂炉

三、建议使用金属连接软管

四、严禁私自改动、拆装、加装燃气设施

五、闻到燃气臭味后,严禁用气、用电、开灯、动火

六、燃气用具售后8年之后必须更换

七、报警器必须正常通电

八、用气必须不离人,用完必须关闭灶前阀

九、加装燃气具必须告知燃气公司入户安检

十、发现泄漏,必须关阀、开窗,并室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