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管道燃气报装
来源: | 作者: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3-07-12 | 9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建建筑配套的管道燃气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一)办理依据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二)办理条件

1.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

2.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住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用气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管道燃气报装申请表;

2.规划许可证;

3.图纸资料。审批的管网综合图复印件及电子版,总平面图复印件及电子版,建筑、给排水、配电、供暖标准层图纸复印件及电子版,道路平面图、纵断图复印件及电子版。

备注:1.用户通过电话、网络申请报装时无需提供材料,只需留下申请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现场踏勘时获取规划许可证、图纸资料;2.规划许可证、图纸资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人(单位)无需提供。3.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环节和流程

1.受理;

2.现场踏勘(确定气源接入方案);

3.验收通气(工程竣工验收,计量装置前管道设施置换通气)。

(五)承诺完成时限

1.受理(0.5个工作日);

2.现场踏勘(1.5个工作日);

3.验收通气(1个工作日)。

备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城市供气企业无法控制时间。

(六)办理成本

1.建筑红线外配套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16元;

2.工程建设费用按照:多层及中高层(9层及以下):每户2300元;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每户2600元; 独栋住宅根据定额标准编制预算确定。

(七)收费依据

平政办发〔202027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八)申请方式

1、平度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1楼9号窗口申请。

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客服服务大厅(柳州路与圣达西路交汇处同和华侨中学北邻)申请;

2、24小时服务热线:0532-86635999;

3、通过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公众号及埃维集团网页申请。

(九)咨询电话

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0532-86635999

(十)流程图

 

 

(十一)有关说明

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