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建筑配套的管道燃气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一)办理依据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二)办理条件
1.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
2.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住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用气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管道燃气报装申请表;
2.规划许可证;
3.图纸资料。审批的管网综合图复印件及电子版,总平面图复印件及电子版,建筑、给排水、配电、供暖标准层图纸复印件及电子版,道路平面图、纵断图复印件及电子版。
备注:1.用户通过电话、网络申请报装时无需提供材料,只需留下申请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现场踏勘时获取规划许可证、图纸资料;2.规划许可证、图纸资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人(单位)无需提供。3.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环节和流程
1.受理;
2.现场踏勘(确定气源接入方案);
3.验收通气(工程竣工验收,计量装置前管道设施置换通气)。
(五)承诺完成时限
1.受理(0.5个工作日);
2.现场踏勘(1.5个工作日);
3.验收通气(1个工作日)。
备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城市供气企业无法控制时间。
(六)办理成本
1.建筑红线外配套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16元;
2.工程建设费用按照:多层及中高层(9层及以下):每户2300元;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每户2600元; 独栋住宅根据定额标准编制预算确定。
(七)收费依据
平政办发〔2020〕27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八)申请方式
2、24小时服务热线:0532-86635999;
3、通过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公众号及埃维集团网页申请。
(九)咨询电话
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0532-86635999
(十)流程图
(十一)有关说明
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